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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通的思維邏輯

1. 為了迎合佛教界消災解厄,生意人捕捉大量的鳥雀、斑鳩、綠瓗龜販售,供其任意放生,可能衍生生態浩劫之風險,佛教界信 眾如此舉措,無疑鼓勵他人累積罪孽求得一己之私的安心,明知不當亦為之,何為?

2. 法官判決加害人應賠償受害家屬數千萬元天價的賠償金,明知加害人無力償還此金額,明知受害家屬也未能從中獲得分毫賠償金,那法官為何如此判決,是求得心安呢?亦或是要證明自己很有正義凜然的骨氣?真是讓人摸不著頭緒?

3. 公教優惠退休金18%,猶如現行社會中地下錢莊借貸般的高利,說啃人骨嗜人血一點也不為過,現郵局存款利率也不過1%左右,如此的違背社會公理正義,那位執事者還大言不慚的說,『公教人員不是一般人耶!』,那我把它當神看、當神拜囉!這樣可以嗎?真搞不懂。

4. 養兒防老,是早期的目的,現在時空轉變,已轉變為養老防子(1.預防子女無力養活自己而拿出老本來 2.預防子女不養育雙親 3.預防子女非但不能行慈烏反哺之勞,反而因得不到家產而加害雙親),是教育體系出現問體(依現在教育部長的能耐應該是吧!),亦或是從人性本善的立論是錯的,而應改以人性本惡來看待人事物,真不知如何是好?

5. 軍公教機關的成員考試,原本就應公正、公開、公平且透明化,但總有一小撮高官顯貴透過官官相護或不乾淨的手段安排自己子女進入服務,不但安插到好職位且升遷又快,讓一般千辛萬苦考進的人望塵莫及,是制度有問題呢 ?還是有人吃定勞工在搞鬼?

6.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我真想不透為何我們全體納稅人繳稅供其這小撮法官享福,還要被玩弄於股掌之上,如因冤枉而受死那可就覆盆之冤,永遠含恨九泉了,我想不透我們為何要這一小撮害群之馬的法官來定我們生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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