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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命名Q.JPG 『賊卡惡人= 惡人先告狀』


我們的社會真的是病了,而且是病的不輕,這就是現代文明社會的產物嗎?如果是的話,我倒是希望光陰能倒轉回歸到50年代那種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純樸與踏實的年代,因為連適應能力如此OK的我,都覺得整個社會是如此的醜陋與勢利,一切均向錢看,以往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思維,均已消失無蹤,活在這種令人厭惡的社會,也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否則被氣死是驗無傷的。

日前,大兒子與位莽夫機車擦撞,雙雙倒地,事後至警局申請車禍初步分析表,分析表內給對方下註的理由是『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先行肇事』給我大兒子的理由是『未注意前車狀況肇事』,這是啥狗××理由,前車在你外側旁未打方向燈突然轉彎直行車路權被檔死 ,就連神仙也無法閃避何況是一般的百姓,對方竟還有張那夠厚的臉去申請調解委員會請求理賠,並使出ㄖㄨ功(橫材入竈也就適硬坳的意思)來,善良的我們一來怕對方的ㄖㄨ功,二方來怕瑣碎麻煩不已,三來調解委員認為我們較有錢且好講話,在如此情況下對方車禍的損失到最後全部由我們埋單一共是26000元,而我們這邊的受損沒人理賠,原本上法院提告我們也有90%的勝算,因怕麻煩也就認賠自認倒楣了事,我希望對方那26000元能拿的心安理得,且食得下嚥可千萬不要被噎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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